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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月前,他在距离我半米远的电视机里的《天天向上》里。
今天下午,他在距离我1米远的深褐色椭圆桌子旁。
他的声音听起来很是温柔,样子儒雅有加,西装领带的得体装束。
有些人,一举手一投足,就可以形成强大气场。
李开复便是其中一个。
临时接到采访他的任务,突然觉得我和传奇的距离原来可以如此之近。
我到金源的时候媒体集体专访已经开始了。
坐在边上的位置,没有理会之前的上一句,一听到他讲的话我就拿起笔开始记。
这位google的前中华区总裁,这位创新工场的现任CEO。
不过任何身份加在他身上仿佛都是多余,他的名字、经历、学识、贡献便是一个最好的头衔。
由于事先没做功课,我也只有傻傻地提了2个问题,还紧张得飙出重庆普通话。
真丢脸。
不过从这位传奇人物身上,我可以窥到他成功不是没有原因的。
至少,他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会看着提问记者的眼睛或方向。
他会尊重人,这样的人,我想一定会成功,也许我的想法有些偏颇,但这应该是成功的必要因素吧。
还好,之前他的高调辞职和迅速成立新公司,我小小care过。
所以也不至于像有些记者在结束专访后偷问,李开复是哪个。
我答:百度CEO。但愿他不要真信,那明天见报会很好看。

采访完,我想拿手机拍下李开复,但却有些害羞,未遂。
贴摄影记者拍的,以表我对他的膜拜之情。

顺便8一句,李先生用的是iphone,因为我听到了熟悉的短信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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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凌晨1点开始,我每隔一个小时醒一次,每醒一次我都摁亮手机,看有没有短信或者未接电话,还登上QQ看看有没有留言。然后瞪大眼睛在黑暗中等待睡意来临。
结果直到今天早上起床也没有。
失眠的原因来自于一件我认为不算小的事。发现这件事的原因是我手贱,我是一个搜索控+刨根挖底控。
我有占有欲,我想做一个gate keeper,让门前的阿猫阿狗都一一滚开,可是我没成功。
所以我失眠了。
“我还要去好多地方 不可以吗”“可以 你去 从现在起 都不关我的事”
你还要去那么多的地方,厦门也许并不是其中一个吧。
就像四年后,我竟得到一句“你不自信”。
对,我是不自信。你也明知道我是一个需要别人鼓励和肯定的人。
若写了稿子主任说写得不好我会因此在心里忐忑到第二天。若主任说写得不错,我又会高兴许久。
若被说照片拍了不好,我也会在心里纠结许久,到处去问我拍的照片到底是不是真的不好。
若你和其他女人暧昧不明,那我会想,是不是我不够好。
我的不自信,有我不知从哪来的的自卑作祟,但你,可以完全摆脱责任吗?
5月下旬,我以为我们可以重新开始并且有一个不坏的ending,但我又发现这仅仅是我的一厢情愿。
你说过有暧昧的话,也仅仅只是一些话而已,我并不知道它们什么时候会实现。
就连我想小心翼翼跟你谈谈以后,你也说等我不要脑壳发热的时候再来谈。然后就不了了之。
有时候我觉得你说的话做的事情证明你是爱我的,但有的时候你却可以像陌生人一样对待我。
我一直以为,在5月之后,和以前相比,我们的关系是360度转变,甚至我的闺蜜们也开始待见你。
但整段关系却在4个月后的现在几乎跌回原点。
我不是纠结也不是不信任,我只是想要一个合理的解释。为什么每次一说到一些关键话题你就开始逃避?
Maybe u r just not that into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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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概是有送物癖吧,总喜欢一阵一阵地送东西给别人。
前几天收拾抽屉时翻到那枚石头记的戒指,于是,我又开始回忆了哈(编号指代的人和前一篇相同)。
听说石头记有个咒语,情侣间送石头记一定会分手。这个说法在我身上得到过印证。
大二时我和1都是口袋空空。有一年生日,1非要送我在美美百货看中的一根价值200多元的项链。
哪知,当我们去那看的时候项链已经没了,那个牌子也拆柜了(就是班尼路旗下的attitude,当年美美的牌子很囧)。
结果他气不过,先是诅咒美美迟早要垮(因为他觉得那里的奢侈品太多,重庆没得消费市场,事实证明他totally错了,重庆人民的消费水平怎么可能如此不堪一击),接着去石头记买了根项链送我。好像是个深蓝色的月牙形,我天天戴,戴了不到半年,我们就分手了,项链现在也不知所踪。
另一个石头记的东西就是我翻到的那枚戒指,是3在去年我生日的时候送的。
他说他不喜欢逛街,当时在报纸上看到介绍说某某地有个牌子叫109,饰品不错,结果去了之后没找到109只看到石头记,于是就买了。
后来我在那个地方逛的时候发现其实109就在石头记的旁边不远处。有些事原来真是注定的。这是后话。
于是,去年生日他送给我的时候我倒是暗自里开心了好一阵,然后跟他说了那个石头记的诅咒。他反问,你觉得我们会分手吗?我死命摇头。但那枚戒指我始终没戴在手上,虽然只有无名指才刚好戴得下。
最后,我和3还是分手了,那枚我人生中收到的第一枚戒指也就束之高阁。
4没送过我礼物,倒是我送过他东西。不过看着他笑着吃下我做得很失败的蛋挞时,我心里还是有一些小感动(恩…我是一个极其容易被感动的人)。
2和5是同一人。
他送的礼物…我刚才一想,啊,太多了。
第一样礼物是从天而降的120胶卷X6和一只奇怪的小猪公仔。
有段时间我很迷海鸥双镜头相机,但在重庆却很难买到120胶卷,于是在我上大三的某天他突然寄来给我。
我记得我当时取好包裹后站在小龙坎邮局的路口,甚至连那只土黄色的包裹箱都不愿意扔掉。
在一段时间内,我天天带着那只小猪去上课,睡觉也把它放在枕头边。
第二样礼物是一根去年生日收的H&M的围巾。
说实话,那时候我正在和3交往,而且3也有些不高兴,而我在收到他的礼物时让感到一些些的突兀。
拆开大纸袋,里面有玫红色的围巾和一张卡片以及从H&M纸袋上剪下的logo。
当看到他用黑色签字笔在卡片上写的“是否偶尔会想起,不善表达的我,一个摩羯男”时,我突然就鼻子一酸,好多画面在我眼前像电影似的一一浮现,心脏像被人抽打了一下,哭了。
在之后的一周,我看一次卡片哭一次,当时就想,那个心爱的东西也许一去不复返,再也抓不住了。
第三件礼物是一堆东西。
6月的一个上午,我们坐到新天地的星巴克里,他从他那个很gay的包包里一样一样地掏出来:一只暴力熊公仔、另一只奇怪的熊、再一只奇怪的熊、一个黑色的卡套、一个记帐的小本子、一盒不知道种出来会是什么的种子。
然后说:都送给你。我在他眼中看到如孩子般的单纯和可爱。
那么那么多,就像是把他的感情全部掏出来都摆在我面前似的。
在我的衣柜里有个大盒子,里面有电影票根、飞机票、火车票、演出的门票、大学毕业证、学位证等等各种纸片和本本。每一样东西都有一段回忆,就如这些礼物的,不管是谁,每一样都是一笔记忆的财富。
(好和谐的ending...我果然才思枯竭,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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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宇宙爆发了,我决定又来写回忆录,反正某某某喜欢看爆料帖。
这次的topic:为什么和每个男朋友在一起的时候我都很赶?
the first是大二时交往的。
他在南坪的交院,我在沙坪坝,每次见面都要坐808,历经1小时。
其实最开始的时候也不赶,但后来他为了体贴我,就每次都送我到学校门口,而我记得那时候他的宿舍有关门时间,所以赶的人变成他。
有次晚上808没了,318也不够快,他就作出决定:搭摩的(即摩托车)回学校!
后来到学校后他说花了20块,在半小时内司机就把他送回宿舍门口了。
其实他是我所有男朋友中对我最好的,可惜,我确实不待见他罗嗦以及鞋带都系不来的问题。
正所谓,每个人都会有一个失败的前男友。他便是了。但我有的,不止一个失败的前男友。
the 2nd在最开始交往的几年并没有让我很赶,因为隔了太远,想赶也没办法。不如先讲讲第三个。
the 3rd也是身处南岸。几乎每天晚上下班后我都打车去南滨路和他散步。在和他交往的那几个月,我去南滨路的频率比往年的总和都要多。
和他交往的那段时间是我最忙的几个月。
因为换了新部门,每天有跑不完的采访做不完的事,下班时间通常都是在晚上7点以后,然后我还要打车去找他。
但我赶去之后的结果通常是:站在他家楼下的乒乓台边,身边不断有人牵着狗或者牵着另一半路过。而他洗完碗收好桌子之后才会下楼。散完步之后他又忙着送我回家。
和他交往的时候,我通常回家都是10点以后,最晚的一次是凌晨4点。还有一次是凌晨2点半到家,我妈反锁了门,我手机又忘在他车上……害我冲到小区门口借保安手机打电话。
如果说the 3rd是晚赶,那the 4st就是早赶。
这位在国有大型垄断企业工作的先生因为总是要带一堆工作回家做,所以总是希望约会开始得早结束得早然后回家得早。
so,和他交往的时候我总是在赶着把稿子写完好去和他碰头,或是赶着在主任来办公室前离开办公室。而正好那段时间我又换了部门,工作突然闲了下来。
事实上,在我们部门,当主任没看完稿子记者就闪人的行为是违规的,但当时我总违规,可为了和他见一面我也豁出去了。当然,这些背后的故事我当时没告诉过他,让他知道我来见他要背负着极大的压力这件事在当时的我看来,是不可能让他了解的。
可是即使我拼命地赶也没让这段感情持久。
所以当他有天早上说他觉得包包重是因为耍朋友很累时,我竟然没有察觉,而当天下午我便“被分手”。不过,这些都是题外话。
the 5st其实就是the 2nd。
虽然他在长江下游但我还是为他赶了好几次。
比如赶着从杭州看完陈绮贞就去看他,结果还是错过了动车。
比如看了他之后赶着回重庆,结果还是错过了飞机。
比如为了不错过飞机,我们赶着去机场,结果飞机晚点一个小时。
and so on... ...
其实我喜欢这样的赶,因为至少我们在一起而且我也不用担心妈妈会反锁门或者他有事情要回家做或者其它一些很莫名其妙的事。
写到这,我不知道如何结尾了,那就白滋八滋来一个the end吧(爆料帖总是这样被太监)。
不过我们不会the end……(肉麻着默默爬走……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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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和朋友去中华路张抄手吃晚饭,吃完结帐时发现是3块钱一两。
我家对面有一家很大的张抄手分店,那里是4块钱一两。
老板笑嘻嘻地解释,那家分店肉包得多些,所以贵一块钱。
朋友问我都和谁去过那家分店,我答:4个男人。
好吧,现在开始回忆。
头一个是周先生。
跟他交往的那几个月,回家的时间总是很晚,最晚的一次是凌晨4点。
而大胃的周先生总是习惯在送我回家前和我去张抄手吃一顿。
我记得有次他吃过了晚饭,然后又去那里吃了3两抄手,我顿时被他shock到了。从那以后的有一段时间,我的闺蜜圈内就流传着他的“三两神话”,而他对此也欣然接受。
那里的抄手很麻,但吃起来很香。每次我都是让服务员拿一只空碗,然后倒小半碗醋,从周先生的碗里夹菜出来沾醋吃,我倒是很少点一两或者二两来吃。
那个时候,我喜欢坐在他的对面,看他很专注很用心地吃着那碗抄手。
第二个是x。
我十分诚恳地觉得,我跟他都应该把那个吃抄手的夜晚从记忆里抹去。
第三个是f。
这个男人名字和我有相同字,买房子还买到一个小区。
我的记忆有些模糊,依稀记得我是带他去吃过那里的抄手,但他不怎么爱。
跟他交往的时候,我总是匆匆写好稿子,然后偷偷摸摸且忐忑不定地早早下班。
然后努力按他的要求做一个端庄淡定生活有规律的人。
我一度认为这一段经历幸福得不太真实,结果我的感觉没错----迅速地开始,又莫名其妙地被、结、束。
甚至一些我心底早已经知晓的借口,我也不想再去戳穿或对质。像现在这样做两条相安无事的平行线,多好。
第四个是昕。
他爱重庆以及这里的美食,所以那晚去杨家坪吃DQ未遂后,在送我回家前我带他去吃了抄手。
长期生活在淡定的上海,抄手里重庆的火辣让他吃得一头汗。
我记得他说其实不麻,就是很辣。我觉得很囧,明明不辣,只是很麻而已。大概在长江头和长江尾的人,有不同的舌头和味蕾吧。
他来重庆的那几天,把我整个灰色的5月从头到尾照亮了。
好像每次去吃抄手要么是晚上要么是凌晨,就像昨天晚上一样。
所以,那碗麻得不行的抄手,像是一把打开我记忆的钥匙,让我一瞬间就想起了这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