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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概是有送物癖吧,总喜欢一阵一阵地送东西给别人。
前几天收拾抽屉时翻到那枚石头记的戒指,于是,我又开始回忆了哈(编号指代的人和前一篇相同)。
听说石头记有个咒语,情侣间送石头记一定会分手。这个说法在我身上得到过印证。
大二时我和1都是口袋空空。有一年生日,1非要送我在美美百货看中的一根价值200多元的项链。
哪知,当我们去那看的时候项链已经没了,那个牌子也拆柜了(就是班尼路旗下的attitude,当年美美的牌子很囧)。
结果他气不过,先是诅咒美美迟早要垮(因为他觉得那里的奢侈品太多,重庆没得消费市场,事实证明他totally错了,重庆人民的消费水平怎么可能如此不堪一击),接着去石头记买了根项链送我。好像是个深蓝色的月牙形,我天天戴,戴了不到半年,我们就分手了,项链现在也不知所踪。
另一个石头记的东西就是我翻到的那枚戒指,是3在去年我生日的时候送的。
他说他不喜欢逛街,当时在报纸上看到介绍说某某地有个牌子叫109,饰品不错,结果去了之后没找到109只看到石头记,于是就买了。
后来我在那个地方逛的时候发现其实109就在石头记的旁边不远处。有些事原来真是注定的。这是后话。
于是,去年生日他送给我的时候我倒是暗自里开心了好一阵,然后跟他说了那个石头记的诅咒。他反问,你觉得我们会分手吗?我死命摇头。但那枚戒指我始终没戴在手上,虽然只有无名指才刚好戴得下。
最后,我和3还是分手了,那枚我人生中收到的第一枚戒指也就束之高阁。
4没送过我礼物,倒是我送过他东西。不过看着他笑着吃下我做得很失败的蛋挞时,我心里还是有一些小感动(恩…我是一个极其容易被感动的人)。
2和5是同一人。
他送的礼物…我刚才一想,啊,太多了。
第一样礼物是从天而降的120胶卷X6和一只奇怪的小猪公仔。
有段时间我很迷海鸥双镜头相机,但在重庆却很难买到120胶卷,于是在我上大三的某天他突然寄来给我。
我记得我当时取好包裹后站在小龙坎邮局的路口,甚至连那只土黄色的包裹箱都不愿意扔掉。
在一段时间内,我天天带着那只小猪去上课,睡觉也把它放在枕头边。
第二样礼物是一根去年生日收的H&M的围巾。
说实话,那时候我正在和3交往,而且3也有些不高兴,而我在收到他的礼物时让感到一些些的突兀。
拆开大纸袋,里面有玫红色的围巾和一张卡片以及从H&M纸袋上剪下的logo。
当看到他用黑色签字笔在卡片上写的“是否偶尔会想起,不善表达的我,一个摩羯男”时,我突然就鼻子一酸,好多画面在我眼前像电影似的一一浮现,心脏像被人抽打了一下,哭了。
在之后的一周,我看一次卡片哭一次,当时就想,那个心爱的东西也许一去不复返,再也抓不住了。
第三件礼物是一堆东西。
6月的一个上午,我们坐到新天地的星巴克里,他从他那个很gay的包包里一样一样地掏出来:一只暴力熊公仔、另一只奇怪的熊、再一只奇怪的熊、一个黑色的卡套、一个记帐的小本子、一盒不知道种出来会是什么的种子。
然后说:都送给你。我在他眼中看到如孩子般的单纯和可爱。
那么那么多,就像是把他的感情全部掏出来都摆在我面前似的。
在我的衣柜里有个大盒子,里面有电影票根、飞机票、火车票、演出的门票、大学毕业证、学位证等等各种纸片和本本。每一样东西都有一段回忆,就如这些礼物的,不管是谁,每一样都是一笔记忆的财富。
(好和谐的ending...我果然才思枯竭,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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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宇宙爆发了,我决定又来写回忆录,反正某某某喜欢看爆料帖。
这次的topic:为什么和每个男朋友在一起的时候我都很赶?
the first是大二时交往的。
他在南坪的交院,我在沙坪坝,每次见面都要坐808,历经1小时。
其实最开始的时候也不赶,但后来他为了体贴我,就每次都送我到学校门口,而我记得那时候他的宿舍有关门时间,所以赶的人变成他。
有次晚上808没了,318也不够快,他就作出决定:搭摩的(即摩托车)回学校!
后来到学校后他说花了20块,在半小时内司机就把他送回宿舍门口了。
其实他是我所有男朋友中对我最好的,可惜,我确实不待见他罗嗦以及鞋带都系不来的问题。
正所谓,每个人都会有一个失败的前男友。他便是了。但我有的,不止一个失败的前男友。
the 2nd在最开始交往的几年并没有让我很赶,因为隔了太远,想赶也没办法。不如先讲讲第三个。
the 3rd也是身处南岸。几乎每天晚上下班后我都打车去南滨路和他散步。在和他交往的那几个月,我去南滨路的频率比往年的总和都要多。
和他交往的那段时间是我最忙的几个月。
因为换了新部门,每天有跑不完的采访做不完的事,下班时间通常都是在晚上7点以后,然后我还要打车去找他。
但我赶去之后的结果通常是:站在他家楼下的乒乓台边,身边不断有人牵着狗或者牵着另一半路过。而他洗完碗收好桌子之后才会下楼。散完步之后他又忙着送我回家。
和他交往的时候,我通常回家都是10点以后,最晚的一次是凌晨4点。还有一次是凌晨2点半到家,我妈反锁了门,我手机又忘在他车上……害我冲到小区门口借保安手机打电话。
如果说the 3rd是晚赶,那the 4st就是早赶。
这位在国有大型垄断企业工作的先生因为总是要带一堆工作回家做,所以总是希望约会开始得早结束得早然后回家得早。
so,和他交往的时候我总是在赶着把稿子写完好去和他碰头,或是赶着在主任来办公室前离开办公室。而正好那段时间我又换了部门,工作突然闲了下来。
事实上,在我们部门,当主任没看完稿子记者就闪人的行为是违规的,但当时我总违规,可为了和他见一面我也豁出去了。当然,这些背后的故事我当时没告诉过他,让他知道我来见他要背负着极大的压力这件事在当时的我看来,是不可能让他了解的。
可是即使我拼命地赶也没让这段感情持久。
所以当他有天早上说他觉得包包重是因为耍朋友很累时,我竟然没有察觉,而当天下午我便“被分手”。不过,这些都是题外话。
the 5st其实就是the 2nd。
虽然他在长江下游但我还是为他赶了好几次。
比如赶着从杭州看完陈绮贞就去看他,结果还是错过了动车。
比如看了他之后赶着回重庆,结果还是错过了飞机。
比如为了不错过飞机,我们赶着去机场,结果飞机晚点一个小时。
and so on... ...
其实我喜欢这样的赶,因为至少我们在一起而且我也不用担心妈妈会反锁门或者他有事情要回家做或者其它一些很莫名其妙的事。
写到这,我不知道如何结尾了,那就白滋八滋来一个the end吧(爆料帖总是这样被太监)。
不过我们不会the end……(肉麻着默默爬走……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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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有了杭州湾跨海大桥,所以从宁波到上海只要2个多小时。
快到上海南站的,看到高架桥旁边的锦江乐园的摩天轮,真鸡冻。
H&M、zara、ikea已经成了我的固定旅游景点,去沪必逛…囧。
这次唯一不同的是又去了吴江路。
自2007年去那里吃过传说中的小杨生煎后,我就怀念至今啊。
还好,终于在2009年再次吃到了,味道不知道甩重庆的阿春家好几条街。
就是左下角那位。右下角是著名的小龙虾,剥死我了。
为嘛有人会吃得嘴辣翻,为嘛我一点辣味也没吃出来。

剩下四张是在宁波吃的海鲜,都是囧囧有神的海鲜。
吴江路上还有一家著名的冰沙,价格还算低,平均6--8元。
出场的手,来自我最爱的诗人。

左边是柠檬冰沙,右边是奇异果冰沙。
我是一个吃酸很厉害的人,这杯柠檬冰沙让我觉得很安逸。
在上海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没去几个地方就要搭飞机回重庆了。
尽管我订的,是最晚的一班飞机。
但让人纠结的是,飞机晚点了一个小时,在浦东机场干坐了快2小时后,终于坐上了回重庆的灰机。
附,iphone有个好玩的软件,拍照4张可变成黑白LOMO效果。
以下是效果图。
知道我为什么要托腮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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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宁波 教堂控及其它景点 - [旅行]
2009-08-26
宁波有很多很多的教堂(我是教堂控)。
有一天晚上坐车路过一个大教堂,看到白色和黄色的灯光让教堂显得庄严又神秘。
于是在回酒店后我又迅速出门,拍教堂。
可惜的是,等我走到的时候灯已经关了,所以只好在黑暗中打着1600的感光度拍。



以下是雪窦山。
听到名字觉得很清凉,但事实上,我又被宁波的太阳打败了。

亚洲最大的弥勒佛,看上去真喜庆。
太阳太晒,戴着墨镜对焦果然很失败。

老外滩算是宁波的标志性建筑吧。

正在老外滩换镜头的被偷拍的某人。

换好这只镜头没多久…我的恶梦就来了…
我的相机!!!在这个点!!!白滋八滋地又烂老!!!
所以之后的照片我全部是用350D拍的。
还好有35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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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宁波 第一印象是低调 - [旅行]
2009-08-26
这是第一次去宁波。
之前的一小部分错误印象是把这里当成浙江的省会,对的印象是这里富得流油。
但它并不像不太富裕的重庆把城市建得光鲜,低调的宁波背后,是一个强大的小宇宙。
例如,有天我和同事在住的酒店附近逛,就赫然看到一家巨大明亮且装修中的LV店铺。
旁边还有赫然的dior、cartier…and so on。
22号下午,飞机飞行的最后半小时,周围的云突然成了灰色。
落地后,宁波用一场暴雨迎接我们。

可能是平坦的关系吧,这个城市并找不到太多的高层建筑。
一眼望去,都是低低的楼宇,再望远点,就是著名的东方大港----宁波港。

去年才知道,除了上海,宁波也有外滩,但叫老外滩。
我一朋友说,听上去像一种病,大概她是觉得应该是“脑外瘫”这几个字。
关于老外滩,先不慌写。
现在说的是城隍庙,我一直以为这是上海独有的,结果宁波也有。
还比上海的大。
而且里面不光是吃小吃,还有卖衣服、特产、古玩及很多希奇的玩意儿。

在宁波呆了5天,其中一天去了著名的杭州湾跨海大桥。
全长36公里,周边的护栏是7种颜色,为的是防止司机视觉疲劳。
其实抛开跨海这一个点,这个桥无非就是一段高速路而已。
而且这种黄黄的海,对我来说,就像是看到了涨水时期的嘉陵江一样。
不过江面倒是宽了太多。

宁波给我的第一印象是个宜居、干净(干净程度甩重庆几条街)的城市。
我喜欢酒店旁边的喜士多,我喜欢殖民地时期的建筑,我喜欢海鲜,喜欢路两旁密密的树。
所谓低调的城市,便自然而然地散发出一种清淡的美。







